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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一乙肝患者被辞退状告企业索赔7万元

2015年10月23日

 

  因公司体检查出乙肝“大三阳”而被“炒鱿鱼”,博罗县福田镇一打工仔昨天将企业告上法庭,认为公司侵犯其平等就业权和隐私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补偿经济损失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74485元。昨日,这起案件在博罗县法院长宁法庭开庭审理。这是惠州第一起因企业对携带乙肝病毒员工歧视而引起的诉讼案。

广东惠州一乙肝患者被辞退状告企业索赔7万元

  原告叫王安(化名),2007年12月1日进入×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任仓务部收货组任仓务员。同年12月13日,公司组织体检后,仓务组长姚小姐领着新入职员工到收货仓办公处,当众宣布王安体检结果为乙肝“大三阳”,公司要解雇他。

  今年1月7日,公司将因体检不合格的《解雇通知书》给王安过目,并要求上交公司所发的物品(厂牌、厂服、文具等)后方可结算工资,公司未发《解雇通知书》给王安。王安与公司人事部主管交涉解雇赔偿事宜未果后,向福田镇劳动所反映。劳动所了解确认了原告因携带乙肝病毒被公司解雇的情况属实,建议双方协商调解。

  今年4月,王安上网看到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功维权的情况,于是表达了要依法讨回公道的愿望。广东就业促进会负责人与王安取得了联系,并委托法律顾问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博罗县法院当场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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