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因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化妆已成为像吃扳穿衣一样的家常事。林林总总的化妆品让人目不暇接,爰美的人们不惜花费大量的金钱,把这些“美丽的梦想”添加到自己的身上。与此同时,化妆品厂的生产规模与人员素质、工艺水平等参差不齐,更有甚者是粗制滥造,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再加上广大消费者对化妆品的安全性缺乏认识,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急剧增加,为人们的美丽增添了丝丝忧愁。
我国为了加强对化妆品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制定了新的化妆品生产的国家标准及相关的管理条例,认定了三家化妆品检测机构和四家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在1998年,我国卫生部和国家技木监督局联合发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定义了6神常见的化妆品皮肤病。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指接触化妆品而引起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和变应性接融性皮炎。这是化妆品皮肤病最多见的类型,多发生在面、颈部。一般来说,使用频率较高的普通护肤品常常引起变应性接触性皮炎,而特殊用途化妆品如除臭、祛斑、脱毛类等则常在接触部位引起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指用化妆品后,又经过光照而引起的皮肤炎症性改变。它是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引起皮肤黏膜的光毒性反应或光变态反应。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可见于防腐剂、染料、香料以及唇膏中的荧光物质等成分中,防晒化妆品中的遮光刑如对氨苯甲酸(PABA)及其脂类化合物也有可能引起光感性皮炎。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指应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以色素沉着较为常见,多发生于面、颈部,可单独发生,也可以和皮肤炎症同时存在,或者发生在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之后。
化妆品痤疮指由化妆品引起的面部痤疮样皮疹。多由于化妆品对毛囊口的机械堵塞引起,如不恰当地使用粉底霜、遮暇膏、磨砂膏等产品,引起黑头、粉刺或加重已存在的痤疮;也可造成毛囊炎症。
化妆品毛发损害指应用化妆品后引起的毛发损害。化妆品损害毛发的机理多为物理及化学性损伤,可以是化妆品的直接损害,也可能是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对毛发本身和毛囊的正常结构和功能的破坏。临床上可表现为发质的改变和断裂、分叉和脱色、质地变脆、失去光泽等,也可以发生程度不等的脱发。
化妆品甲损害指应用指甲化妆品所致的甲本身及甲周围组织的病变。指甲化妆品大致分力三类:修护用品,如表皮去除剂、磨光剂等;涂彩用品,如各种颜色的指甲油;还有卸除用品,如洗甲水。这些化妆品成分中多含有有机溶剂、合成树脂、有机染料、色素及某些限用化合物,如丙酮、氢氧化钾、硝化纤维等,它们多数有一定的毒性,对指甲和皮肤有刺激性,并有致敏性,如原发性刺激性皮炎可由甲板清洁剂、表皮去除剂中的某些成分引起,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可有指甲油中的树脂类、指甲硬化剂中的甲醛等成分诱发,光感性皮炎可由指甲油中的多种荧光物质引起等等。
当然,预防才是我们倡导的。为了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必须学会选用适合自己皮肤使用的化妆品;在每次换用新品牌或新产品时,最好先在耳后或前臂内侧试用3-7天,如无不良反应出现,再大范固使用,这一点,对于敏感性皮肤的人更是必要;另外,注意保存好已经开封的化妆品,避免污染,最好将其置于阴凉、干燥、防晒、防潮、防热、防冻的清洁卫生的地方;为了防止化妆品使用中的二次污染,取物棒或手指应保持干净,已经取出而未用完的化牧品不能再放回瓶中,每次使用后要把盖子盖紧。
但愿您能享受到没有忧愁的美丽!